各位研究生同学:
我院于2013年5月2日接到保卫处火灾隐患通知,得知我院博士生左晓萌同学(现住南苑五舍A区401室)违章使用电器具,严重违反了学校和学院的安全用电及安全防火规定。
按学校、学院相关规定和各学生主管部门意见,经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认真研究,决定对该同学处理如下:
1、全院通报批评;
2、罚款100元;
3、取消当年个人评奖评优资格。
望各位同学以此为戒,认真学习和落实学校、学院防火安全规定,增强防火意识,杜绝安全防火隐患的发生,扎实做好安全防火工作,确保防火安全。
kaiyun登录中国入口登录办公室
2013年5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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